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我校广大团员青年中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发展和科学化建设,在全校形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人争做志愿者的良好氛围。结合我校志愿服务工作实际,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大连理工大学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定对象
大连理工大学全体注册志愿者(以“青春大连”系统记录为准)。
二、评定形式
1.大连理工大学校团委实践部根据志愿服务活动记录,开展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
2.星级志愿者评定采取以时长认证为主的评定方式。
三、评定细则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2.星级设置
大连理工大学志愿者共设置五个星级,从一星级志愿者到五星级志愿者,五星级志愿者为最优。
3.评定标准
志愿者星级评定基础依据均为在校期间累积志愿服务时长,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累积志愿服务时长(小时) | 认定星级 |
20≤时长<60 | 一星级 |
60≤时长<100 | 二星级 |
100≤时长<200 | 三星级 |
200≤时长<350 | 四星级 |
时长≥350 | 五星级 |
4.评定流程
(1)一、二星级志愿者的产生采取时长认定的形式,由各二级单位青年志愿者协会根据志愿者星级评定要求,经学生自主申报,开展对达到星级认证要求的志愿者的审核及信息汇总工作。申报志愿者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星级志愿者申报表”,于2025年4月26日17:00之前将申报表命名为“姓名+x星级志愿者”,并发送至公邮dutkzzy@163.com。补充说明:如果参评的研究生本科为大连理工大学,需要在备注里面写一下本科的学号(为了查询本科市场)。
(2)三、四、五星级志愿者的产生在时长认定形式的基础上,各二级单位青年志愿者协会需将参评志愿者的“大连理工大学星级志愿者申报表”与“大连理工大学志愿者星级认证表”一起上交至校团委实践部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将认定结果于相关平台公示。
四、权利与义务
1.为激励志愿者积极参与活动,提升星级,不同星级的志愿者享有相对应的权利:
(1)在学校组织开展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中,优先选择星级评定较高的志愿者;
(2)在社会服务、大型赛会等志愿者招募过程中,优先推荐高星级志愿者;
(3)在校级以上志愿服务领域评奖评优过程中,优先考虑高星级志愿者。
2.为督促志愿者积极参与活动,保持星级,不同星级的志愿者需履行相对应的义务:
(1)所有星级志愿者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志愿服务活动;
(2)星级志愿者需服从各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安排,不得无故缺席相关活动及培训;
(3)一星级志愿者每学期须参与至少5小时的志愿服务活动,二星级志愿者每学期须参与至少10小时的志愿服务活动,三星级志愿者每学期须参与至少15小时的志愿服务活动,四星级志愿者每学期须参与至少20小时的志愿服务活动,五星级志愿者每学期须参与至少30小时的志愿服务活动;
无故未能履行相应义务的星级志愿者,将在下一学年星级评定中酌情降低星级。
五、其他
1.如志愿者在校期间在志愿服务领域有突出贡献,在星级评定过程中予以特殊考虑;
2.在志愿者星级评定过程中严禁徇私舞弊,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评选任何称号资格;
3.志愿者星级为每学期评定一次,非评定期间星级不予修改;
4.星级志愿者如有违反校规校纪、法律法规的行为,受校级以上处分,取消其称号;
5.本次评定时长认定的最终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