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现开展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认定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为2025年度全校研究生家庭经济状况集中认定。2024年秋季学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本次需重新认定,除突发疾病、遭受重大家庭变故或重大自然灾害的情况外,秋季学期不再对2024级及之前入学的学生进行认定。2025年秋季学期仅对2025级新生进行集中认定。
二、认定标准
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特殊困难”和“一般困难”两级。
(一)“特殊困难”认定参考标准
1.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
2.家庭成员或学生本人患重症,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
3.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原因致使家庭财产遭受严重损失。
4.因直系亲属伤亡导致家庭经济收入锐减或失去收入来源。
(二)“一般困难”认定参考标准
1.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或无能力再就业,家庭收入不足以维持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
2.父母一方抚养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3.有两名以上(含两名)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且经济来源不稳定的低收入家庭。
4.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5.因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个人患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仅靠自身或家庭能力难于克服的学生。
6.由于其他原因家庭提供学费和日常生活学习费用有困难的学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1.上述条件均不符合的学生。
2.在评定过程中虚报家庭经济情况或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者。
3.有不合理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者。
4.除特殊困难认定参考标准规定的情况外,原则上不对博士生及毕业年级硕士进行认定。
三、认定程序
(一)学生提交申请
1. 线下材料审核:无相关证明材料欲申请困难生认定的学生需填写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自行在课题组内开展民主评议,经所在课题组全员知晓、超过5人签字后导师签字,提交至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评议小组进行集体评议。
2. 线上申请:学生上交纸质材料的同时,通过“智慧学工-学工应用-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界面,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上传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承诺书》(简称《承诺书》)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待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公示和学院资助育人委员会决议通过后统一审批。
3. 认定结果将在适当范围内以学号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评议结果将经学院资助育人委员会决议,完成认定审批。
四、日程安排
1. 3月25日9:00前,完成线下纸质材料和线上申请申报。 纸质材料提交至海山楼1楼报箱“控制学院经济困难认定材料”收集处。
2. 3月25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评议小组评议。
3. 3月25日-26日进行认定结果公示。
4. 3月26日学院资助育人委员会决议。
5. 学院审批决议通过的学生申请。
五、注意事项
1. 提交的纸质版申请表必须与系统填写信息保持一致。
2. 请各位同学秉持诚信原则,真实反馈自己的信息,如涉嫌弄虚作假,一旦查明严惩不贷。
大连理工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