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补充评审工作的通知》,依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及《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细则(2024修订)》的相关要求,现开展2024年控制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博士卓越奖学金补充评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补充评定基本原则
1. 已获评2024年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无须重新申报评审,评审结果仍然有效;
2. 本次补充评选的评选对象、申请条件等均以学院发布的《关于开展控制学院2024年研究生奖励(含专项奖学金和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博士卓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控制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和学校专项突出国奖推荐的通知》为准;
3. 已获得博士卓越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可选择保留原评审结果、则不可申报本次国家奖学金补报工作;也可选择补报本次国家奖学金,则原博士卓越奖学金评审结果取消,国家奖学金和博士卓越奖学金均须重新按时申报、参与评审。
二、国家奖学金及专项奖励名额
年级 | 国家奖学金 | 博士卓越奖学金 |
博士21级 | 3(已获得1人) | 2 |
博士22级 |
博士23级 | 2(已获得1人) | 2 |
22级硕士 | 5(已获得2人) | 无 |
23级硕士 | 5(已获得2人) |
24级硕士 | 评审制2人(已获得2人) |
三、评选流程
时间 | 工作 | 备注 |
10.31 | 发布学院补充评审通知; | 学院网站发布 |
11. 1 ~ 11.7 | 个人准备评奖材料 1、纸质材料(详见材料申报要求) 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dianxinpingjiang@163.com,邮件及材料名称以“国奖/卓越-学号-姓名”命名 3、网络提交地址: http://10.7.17.84:1082/index.php | 国奖申报人登录控制学院研究生评奖系统,自行填写个人参评数据。 同时,将评奖材料纸质版投放到海山楼1楼报箱相应位置。 网申和上交材料截止时间:11月7日9:00 过期未在系统中填写信息申报或未提交纸质材料者视为放弃评比资格 |
11.7 ~ 11.12 | 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小组对国奖和卓越补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初审排序,确定复试名单 | 学院网站发布 |
11.12~ 11.13 | 组织国奖、卓越答辩 | 时间、地点随复试名单公布 |
11.13 | 公示国奖、卓越获奖人员名单 | 学院网站 |
一、评奖注意事项 1.国奖与博士卓越奖学金可同时申报,但同年不可兼得,所有材料的网络申请和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均为11月7日9:00,过期申报或不申报视作放弃评审资格。 2. 材料评审周期为当前学业阶段(或前一次获得国奖后)开始至2024年8月31日。 3. 各科成绩完全按照个人系统、成绩单和培养方案中必修课和大类基础课的分数计算。 4. “个人综合表现”分项中“社会工作”栏目里“参加校、部、班集体活动”无需个人填写入评奖系统,由奖励初评工作小组按可参评年度学生活动计入分值。
二、评奖系统注意事项 5. 请大家使用IE浏览器登录。 6. 系统填写申请分为“社会工作”、“成绩”、“科研”和“申请评优”四步,申请评优勾选欲申报奖项后系统申请方生效。 7. 请尽早登陆系统填写申报信息,任何因素(网络问题、系统问题等)未填写申报信息者责任自负。 |
三、材料申报要求
1. 附件1国奖审批表(2份,按要求打印)(申报国奖提交);
2.附件2 博士卓越奖学金审批表(2份,按要求打印)(申报博士卓越奖学金提交)(本次审批表略有更新,请使用本次发布的新审批表);
3. 附件3 个人信息汇总表(务必标注出已录用或已发表SCI期刊中科院分区,国内期刊类别、会议论文类型或CCF分区以及排名和发表论文的作者顺序);
4. 各项获奖证书复印件;
5. 个人录用论文录用通知(导师签字原件)及论文首页;
6. 其他证明材料(1份,须有证明人签字,参加学生活动除外)。
四、评审工作监督投诉方式
在评审工作期间随时接受相关咨询,对评审过程及结果的异议反映,必须实名制,且有事实依据,匿名申诉将不予回复。
申诉信箱:gaolan@dlut.edu.cn。
咨询电话:84708479
控制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10-31